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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至117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請查照。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9月17日總處培字第1143027019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影本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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