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案
發佈者 :
許教學組長
有關「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案,務必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送局憑辦。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9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83607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案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如有於上開期間應考皆得申請,補助對象、補助考試場次及相關申請文件請詳見上開函示;請務必依限檢附相關文件送局,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9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83607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案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如有於上開期間應考皆得申請,補助對象、補助考試場次及相關申請文件請詳見上開函示;請務必依限檢附相關文件送局,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