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教育局更正並重申本局所屬機關、各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下稱各校)應遵守行政中立等相關規範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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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人事主任
1.請同仁遵守行政中立規範。
2.來文請參閱附件
1151002重申本局所屬機關、各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下稱各校)應遵守行政中立等相關規範一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