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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人事主任
因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上路,勞動部業於一百十五 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 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附屬法規並自一百 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又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一百零六 年四月二十五日公保字第一○六○○○四五三三號函意旨,公立學校屬教育服務業,應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全部規定。爰依臺中市行政 規則準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行政規則有下列情事之一,應停止 適用或廢止:二、法規另有規定無保留必要者。」停止適用「臺中市 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