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報名簡章及操作說明

發佈者 : 陳訓育組長

歡迎貴子弟報名參加115學年度由學校所辦理之課後照顧班,相關說明如下:

※請家長務必詳閱本報名表說明,同意下列所述者才報名。

一、辦理時間:自當學期開學日(當日)至休業式(當日)。時間為每日放學後至下午六時止(提早帶回者視同放棄課照服務,不予退費)。

二、收費標準:以節數計算,下午四點前每節20元,下午四點後每節30元。低年期一學期收費約14,000元,中年級一學期收費約11,000元,高年級一學期收費約10,000元。實際收費待教育局公告行事曆後,依實際上課日計算,最終以繳費單上之金額為準。

※收費均以期費收取,不以日、週、月計算,請家長參酌參加。

※為減經家長負擔,課後照顧班費用每學期分兩期繳費。

三、退費標準:依「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一)於確定開班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註:確定開班日為公告錄取名單當天。

(二)確定開班後未逾本服務總時(節)數三分之ㄧ,申請退費者,不論是否開始本服務,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班後超過本服務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四)申請退費時達本服務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未能開辦本服務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六)學生因法定傳染病或防疫需要無法參加本服務者得申請退費。

(七)非不可抗力之因素未到班上課,恕不退費,亦不再以時計費或以日計費。

四、課照班相關規定:

(一)本課後照顧班以學生照顧為主,老師會盡量讓學生完成作業,但學生回家後家長仍須自行檢查作業。

(二)為維護校園安全,如要提早接學生離開,請家長至警衛室撥打教室分機(分機表放置於警衛室外長桌上)或請值班老師協助,告知該班老師後才能帶學生離開。

(三)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設立及管理辦法:

1、第五條第三項:每班上限人數為25人。各年級預計招收兩班,總計50名,若報名人數不足35人,該年級將僅開設一班。

2、第五條第四項:每班以招收身心障礙兒童二人為原則,並應酌減班級人數。若各年級報名者中有2位以上身心障礙學生,該年級招收人數則酌減至48人。

3、第七條第一項:公立課後照顧班應優先招收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兒童。

(四)課後照顧班放學時間為18:00,請家長準時接送,若接送時間超過18:15或學生於課照班上課期間發生失序違規或無法配合等情事,經書面通知家長2次後,學校可停止該名學生課照班服務,依相關規定辦理退費後,由候補的學生替補入班上課。原則上學校端透過電話或聯絡簿等方式,告知家長學生在校不當行為累計達3次,將開立1張不當行為通知單(請參閱報名簡章第2頁附件),若屬嚴重不當行為者則直接開立通知單。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系統登入測試時間:5月19日起至5月22日16:30,若有無法登入或報名,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學務處訓育組22124224轉722。

(二)報名時間:5月24日(星期日)上午08:00到5月27日(星期三)23:59上學校首頁報名系統或掃描簡章QRCODE自行報名(未開放紙本現場報名)。不論新舊生均需上網報名,參加抽籤。

(三)學務處將於6月3日(三)早上9:30於學務處進行系統隨機抽籤,錄取名單於6月5日(五)上午11時前公告於報名系統。錄取名單公告後若因故取消,仍將收取報名費用後再依退費辦法退費,並取消未來報名權限1次,請家長審慎評估貴子弟實際需求再報名。

(四)此次錄取名單為115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上課名單,第二學期不再重新報名。

(五)115學年度起課後照顧班報名已改採用新系統,相關操作說明請參閱本校網站首頁公告。請家長務必提早測試登入系統,以免衍生無法報名問題。

(六)請家長務必加入學校的家長LINE群組(QRCODE請參閱報名簡章),自115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課後照顧班報名的相關資料將透過學校的家長LINE群組通知,不再發放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