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訊息

發佈者 : 鄭輔導組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更正114年11月7日兒盟中字第1140001457號函關於收出養服務搬遷服務處所事。
一、 本會收出養服務辦公處所仍位於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15樓之1(B棟),前函通知相關業務搬遷至台中市北區忠明六街12號,誤將收出養服務羅列遷移辦公服務項目,特此更正。
二、 日後收出養服務之辦公處如有異動,再另行通知貴單位,敬請查照,不勝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