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者 :
許教學組長
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教育績優人員表揚評選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653號函辦理。
二、 為表揚長期深耕服務於本市本土語文教學與推展之教學人員,並鼓勵更多具本土語言教學熱忱及專業之人士投入,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 評選對象:
1、 連續於本市市立國中小擔任本土語教學3年以上之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
2、 連續10年服務於本市市立國中小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 參與方式:請填寫評選推薦表單併同相關佐證文件,由聘任學校開具服務證明書及服務節數證明書後,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送北屯區文心國小,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