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請查照。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1.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
2.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