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114年度使用牌照稅
發佈者 :
蘇訓育組長
一、 114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二、 請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於貴校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連結宣導短片、刊登海報及文字跑馬燈宣傳開徵訊息,提醒貴校教職員工暨本市市民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宣導方式如下:
連結宣導影片:透過官網、社群媒體(如Facebook、LINE等)連結宣導短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is.gd/E9qar3」及「https://is.gd/dJRT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