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同仁勿違反規定。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請參閱附件
11403陸委會函.pdf
11403市府函.pdf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