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報到之說明及注意事項:
1.審查資格(114學年度) 學生已屆入學年齡,依推行義務教育之規定,應予入學。
(1)應入學年齡:民國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者。
(2)本校學區,請見前項里鄰、路號之列示。
(3)符合上述資格,但因就讀私立小學,或因近期遷居就讀他校,而不能至本校就讀者,請家長撥打電話(04)22124224轉710、711。
2.應備妥的相關證明文件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正本驗證後即歸還家長,學校留存影本。
(2)家長或小孩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低收/中低收入戶等,應準備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供學校影印後留存。
(3)入學通知單
(4)特殊身分證件影本(若有)
(5)本土語/新住民語言選修課程調查表
(6)課照班報名表(意者繳交)
注意事項
(1)孩子若因身心發展需要特殊教育服務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請 向輔導室登記申請。
(2)孩子於入小學前應接踵疫苗劑次,預防接種卡影本請於入學時交予 級任教師。
(3) 本校新生缺額額滿時,學校將協助轉介至鄰近有缺額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