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東區成功國民小學80週年校慶校園寫生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本校80週年校慶系列活動計畫。
二、目的:
(一)透過藝文競賽之辦理,慶祝創校80週年。
(二)結合創校80週年校慶系列活動,推展學生美術教育,以促進藝術創作風氣,進而提昇文化藝術氣息,拓展藝術領域之學習效果。
(三)透過比賽活動,發掘並展現成功特色,進而向社區宣導學校之美。 (四)透過藝文競賽,表達人與校園情感的連結。
三、主辦單位:本校8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本校教務處
五、報名資格:凡有興趣之本校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六、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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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主題 |
規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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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
畫我成功 (校園為主題, 建築、生態皆可) |
8 開圖畫紙 |
參賽者自行選擇適宜場景,可於賽前觀察校園,預先設定寫生地點,以節省比賽當天繪畫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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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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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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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級 |
(1)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方式如下:
(一)第一名:1 名,禮券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1 名,禮券8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1名,禮券6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四)佳 作:若干名,禮券 3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2)各組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委員認定,名次得從缺。
(3)頒獎時間:預計於本校80週年校慶當天進行公開頒獎表揚。
七、因安全考量,比賽當天每位參賽學生至少一位家長陪同。
八、著作權屬: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同意主辦單位將各項優勝作品於本校展出,並授權就參賽得獎作品享有重製、增刪修 改、出版、改作、公開展覽及發行等各類型態之權利,不另給酬;得獎人同意本校為辨識、聯絡、紀錄及申報稅金等特定用途使用個人資料。
九、送件參與本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項(獎項不予遞補 ),並回收已領取之禮券及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本校保有以公告方式隨時解釋、補充、修改、變更本活動辦法之權利;因不可抗力或疫情影響,本校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請隨時注意本校網頁校園訊息公告,不另作通知。
十一、經費:本辦法所需費用由80週年校慶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二、本計畫經成功國小8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議通過,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修正時亦同,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