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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人事主任
一、依本府112年12月1日府授民宗字第1120351936號函暨辦理。
二、旨揭典禮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13年1月1日(星期一)上午7時至7時50分報到,8時準時舉行升旗典禮。
(二)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府前廣場。
(三)是日上午6時至12時,參加人員車輛得免費停放於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一樓平面及地下室一、二樓停車場。
三、檢附升旗典禮程序表及平面配置圖1份,請通知與會人員是日上午7時50分前就定位。
四、與會人員得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補休4小時,由各校自行辦理簽到及補休事宜。
五、本校集合地點及注意事項請同仁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