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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教學組長
111-113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輔導認證研習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5321號函及辦理。
二、 為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能力,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爰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研習前經本局於112年10月2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82405號函知各校,原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員額,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2月5日止得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自行報名,現經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確認國小教育階段現職教師亦可以薦派方式辦理 說明如下:
(一) 薦派原則:
1、 經貴校評估現行校內開課及師資聘任情形,仍有閩南語現職教師師資需求者。
2、 校內具認證合格之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未達2人之學校應至少薦派1名參訓。
(二) 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請惠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將由中教大另行函送備查。
四、 如有薦派疑義,請洽本局承辦人;如為課程疑義,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賴小姐,電話:(04)22183958、電子信箱:s9001852000@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