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2學年度補助中小學專科教室充實智慧輔助教學設備實施計畫(第2梯次)

發佈者 : 李資訊組長
一、 依據本局112年資訊教育計畫暨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
二、 為充實本市國民中小學專科教室智慧輔助教學設備(以下簡稱專科智慧教室),協助科任教師整合運用資通訊設備輔助教學,並結合行動載具及數位資源融入課程,活絡師生教學互動,改變現場教學模式,爰辦理旨案計畫。
三、 本案(第2梯次)每校可申請補助間數至多2間,惟曾獲本市專科智慧教室補助之學校,不得以同樣計畫方案內容申請補助。另本案補助設備內容及學校須配合事項,請詳參實施方案相關規定。
四、 本市各國中小有意願申請本案者,請於112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至本局教育服務網/公務作業/成果彙整區(案件編號:020)上傳核章後的申請計劃書掃描檔(核章後之紙本計畫書請留校備查,不申請者毋須填報及上傳),逾期不受理。
五、 本案採線上收件,毋須備文,依各校專科智慧教室搭配學習載具融入教學規劃、過往數位學習推動經驗及教育部111至112年度「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各項指標達成情形、專科智慧教室使用受益師生數及學校規模等為參考,核定補助學校校數及間數。
六、 請貴校具有「公務作業授權」權限之人員(例如人事人員)授 權予相關承辦人員以開啟成果彙整模組之權限,操作說明:https://reurl.cc/58Y68G,如有授權相關疑問請聯絡本局教育服務網客服專線:04-2358-2259。